|
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钉子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时间:2025-01-06 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钉子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次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概况 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已建成车间1,新建一条全自动滚镀生产线,年电镀钉子6000吨,电镀总面积约10万m2,主要镀种为锌。 2、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厂房,利用现有厂房闲置车间进行生产。施工期间无土建施工,仅为厂房内部设备安装,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废气经侧吸风+顶吸风收集后后,引入1套“酸雾喷淋塔”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20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排气筒P1排放的氯化氢浓度为0.36mg/m3、折合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为0.77mg/m3,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限值要求。 本项目酸洗工序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3mg/m3,由此预计氯化氢厂界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2mg/m3),可以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净化效果良好,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2470m3/a。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排浓水、脱脂清洗废水、酸洗排浓水、酸洗清洗废水、电镀清洗废水、出光排浓水、出光清洗废水、钝化排浓水、钝化清洗废水、废气塔喷淋废水、钝化排浓水、钝化清洗废水等,其中钝化排浓水、钝化清洗废水收集后经三效蒸发装置蒸发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水全部进入本项目依托的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二级混凝沉淀、压滤、砂滤炭滤等)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共用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65dB(A)],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氯化钾、氯化锌、柠檬酸钠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芯、钝化浓缩液、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硫酸铬、光亮剂、硼酸、脱脂剂等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满足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工业区五号路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622233466 环评单位:天津市嘉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艳阳路43号1号楼 联系电话:13920397109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